第一条 (目的)
本条款旨在规定使用(财)韩国访问委员会(以下简称:"发行公司")提供的“韩国旅游交通卡”服务有关的发行公司和用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及其他必要事项。
第二条 (术语定义)
本条款使用的术语定义如下:
1. "韩国旅游交通卡"是指在Tmoney交通卡上附加外国游客喜爱的景点、文化体验、购物、表演、娱乐等折扣或赠品优惠的外国人专用旅游交通卡。
2. "用户"是指同意"韩国旅游交通卡"服务使用条款,以合法方式使用 "韩国旅游交通卡"的外国游客。
3. "合作伙伴"是指与"韩国旅游交通卡"签订业务合作协议的文化、旅游、购物等单位。
第三条 (条款范围、效力、变更等)
① 本条款仅适用于第2条第1项规定的韩国旅游交通卡。
② 本条款内容公示在发行公司官网上,“用户”购入“韩国旅游交通卡”并合法持有、使用时即产生效力。
③ 发行公司因服务内容变更认为有必要修改条款时可以变更本条款。发行公司发生变更条款的情形,应于变更条款实施日前一个月将变更条款的内容通过官网公示等方法告知用户。如因修订法律或完善制度、监督机构的劝告等需要立即变更本条款的情形,立即变更后应将相关内容在官网上公示一个月以上。
④ 根据本条规定修订的条款原则上从变更条款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四条 (有效期与使用期限)
① 购买或通过合法方式持有的韩国旅游交通卡的使用有效期无另行规定。再次访问时仍可享受合作优惠,持续充值即可作为交通卡使用。但具体优惠内容可能发生变化,应登录官网确认更新后的内容。
第五条 (韩国旅游交通卡的发行与使用)
① 发行公司发行"韩国旅游交通卡"时有关下列各项内容将会通过购买"韩国旅游交通卡"内附的使用说明或发行公司的韩国旅游交通卡官网告知用户。
1. 发行人
2. 使用条件
3. 可以使用的合作伙伴
4. 退卡条件及方法
5. 签订支付担保或损失赔偿保险协议有关事项
6. 处理用户损失·纠纷的负责人联系方式
② "用户"在任何与"韩国旅游交通卡"签订合作关系的文化、旅游、购物等合作伙伴均可使用"韩国旅游交通卡"享受服务。"合作伙伴”的详细说明请参考购买韩国旅游交通卡时内附的说明书。
第六条 (退卡)
① "用户"在线支付购买 "韩国旅游交通卡"但未领取实体卡时,可以在支付后7日内登录官网购买确认页面取消支付。超过7日,任何原因无法取消支付或退款。不同的支付方式成功取消所需的时间会有所差异。
② 在合作伙伴使用后,"用户"充值的Tmoney卡可根据(株)Tmoney的退款标准办理退款。
第七条 (支付担保等)
"韩国旅游交通卡"没有加入其他支付担保或损失赔偿保险等。发行公司属于文化体育旅游部的财团法人,按照相关规定取得合理的事业费运营。
第八条 (归责)
① 对"合作伙伴" 服务出错产生的用户损失,发行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本条款另行明确规定的或符合下列各项之一的用户损失除外。
1. "用户"运用发行公司规定内容以外的方法使用韩国旅游交通卡进行交易未正常完成时。
2. 运用非法或不正当方法使用韩国旅游交通卡时。
3. 改变或毁损韩国旅游交通卡原本型态并使用时。
4. 韩国旅游交通卡被盗或遗失时。
5. 其他发行公司规定的正常方法以外的非正常方法使用时。
② 用户因违反本条款规定,造成发行公司受损的情形,违反条款的用户应对发行公司的所有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纠纷解决)
与本条款有关的所有“韩国旅游交通卡”的纠纷由韩国商事仲裁院仲裁。
第十条 (其他)
① "韩国旅游交通卡"内附的Tmoney功能为(株)Tmoney发行的预付电子支付方式,Tmoney的充值、使用、正常卡的余额退款等遵守(株)Tmoney的条款。
② 本条款未尽事宜或条款解释出现分歧的情形,用户与发行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根据韩国的《条款规定有关法律》《电商等消费者保护相关法律》《电子金融交易法基本条款》《电子通信基本法》《信贷专业金融法》等相关法令和交易管理规定处理。
<附则>
第一条 [实施日]
本条款自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
(财)韩国访问委员会